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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回1982的悠闲生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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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章 好狗啊!
    “哥!这里怎么有头野猪!”

    半响之后,王建军终于恢复了一些体力,恰好此时,崖底正好传来弟弟王建民的声音。

    林羽走到崖边一看,只见那野猪的颈勃处,一块三十公分左右的尖锐青石已经深深的插了进去。

    这明显就是它的致命伤,要不然,以野猪顽强的生命力,不可能当场死亡的。

    在另一个时空里,弟弟受到野猪的惊吓,就是摔在了这块石头上的。

    现在,这头野猪却也死在了这块石头上,难道真的是天道有轮回么。

    “哈哈,这难道就是天意!”

    王建军看到捧着香瓜,浑身没有一丝伤痕的弟弟,又看看了一旁死去的野猪,忍不住大声的笑了起来。

    这个困扰了他几十年的梦魇,今天终于被他亲手打碎了。

    他终于改变了自己以及家人的命运,前世的那些苦楚,这辈子都不会再出现了。

    “哥,你一个人杀死了一头野猪?”

    这时候,王建明也看到了野猪脖子上的侵刀,看着自家大哥,满脸崇拜的说道。

    他们这个湘西北的普通小山村,紧邻湘省屋脊的壶瓶山脉,野生动物极多,大山深处,超狼虎豹熊也有不少,所以靠打猎人生的人也不并不少见。

    但他从未听说过有哪一个猎人,可以不依靠猎枪,仅仅只靠一把侵刀就能杀死一头两百多斤大野猪的。

    所以此刻,王建军的形象在弟弟眼中,更是无限高大了起来。

    “我最多只是伤了它,它的致命伤还是这块石头。”

    王建军虽然对弟弟的崇拜眼神颇为受用,但也不会睁眼说瞎话。

    “那也很厉害了。”

    王建民点点头,心中对哥哥的崇拜之情却并没有消散多少。

    他本就是极为聪明的人,看着野猪头上的床单,脖子上的侵刀,菊门处的刀把,这整个过程就被他猜了个八九不离十。

    “哥,香瓜给你!”

    王建民将手中的香瓜递给哥哥,起身朝着野猪走去,颇有些跃跃欲试的样子。

    “砰!”

    楚建明接过,随手在旁边的石头上磕破,去掉里面的瓜籽之后,大口的吃了起来。

    这时候的农村,零食极为稀少,这种香瓜是本地品种,成熟后极为甘甜,是农村孩子为数不多的水果之一。

    他刚才消耗巨大,这时候正好用来补充下体力。

    “哥,从哪里下手!”

    楚建明走到野猪身前,取出侵刀,比划了几下,却不知道从何下手。

    这个时代的学生,并不像后世一样弱不经风,他们不上学的时候,跟随父母上山下田,捡柴耕地,并不会逊色于一般老农。

    “先把血放干净,要是有血淤积到身体里,肉质就会变差,口感会差上很多。”

    “然后从野猪的脖子下手,开膛之后,先将大肠取出来。”

    楚建军三两口将一个两个拳头大小的香瓜吃完,就在旁边指导了起来。

    他的这身打猎的本领,来自于父亲王志明的教导。

    但自从父亲五年前进打猎,意外摔断了腰之后,就做不得重活,这打猎的活自然也就不能做了。

    所以王建军也就学到了父亲的七分本事,但对指导弟弟来说已经是足够了。

    半个小时之后,林羽将一串大肠挂在了旁边的树杈上。

    “哥,这是干嘛?”

    王建明有些不解的问道。

    在他看来,这猪大肠虽然不是什么太好的东西,但在这个缺衣少穿的时代,却也是难得一见的珍品。

    至少,它是肉,可不是白菜萝卜能比的。

    “这是给山神的贡品,以感谢山神的馈赠。”

    “这野猪虽然不是我们正儿八经围猎而来,但到底是从这大山之中获取的。所以,这打猎的规矩不能丢。”

    “当然,一般只有打到大型猎物的时候才需要敬神,要是一些小的,例如兔子、猪獾之类的就算了。”

    王建军点点头,一脸郑重的说道。

    在他以前,作为一个接受过扫盲班学习的大好青年,对这些封建迷信,他向来是不信的。

    这种打猎的规矩他虽然也遵守,但大多是因为这是祖上世世代代留下来的习惯罢了。

    但现在,他却是有些真心实意的意思。

    毕竟,连重生这么离谱的事情都真实的发生在他身上,那还有什么事是不可能的呢?

    人这一世,多点敬畏总是没有错的。

    “割点猪肺给大黄。”

    敬完山神之后,王建军又对王建民吩咐道。

    这次王建民没有丝毫意见,很大方的将大半的猪肺都切给了大黄。

    他自然是知道在这次的猎杀过程中,大黄出力颇多,况且这大黄是自家猎狗,他自然是心疼的。

    大黄原本正在舔着野猪脖子下流出的鲜血,此刻看到猪肺,却没有急躁。

    反而是慢悠悠的抬起头来,先是蹭了蹭王建民的裤腿,好似在感谢赐食之恩。

    然后才走到猪肺面前,慢慢的吃了起来。

    “好狗啊!”

    王建军蹲下身来摸了摸大黄的狗头。

    其实这大黄是他父亲出事前刚刚训练好的,是最标准的合川狗,嗅觉灵敏,攻击性强,也是猎人最好的帮手。

    猎狗一般按照功能分类,可以分为头狗和帮狗两大类。

    头狗一般依靠敏锐的嗅觉来侦查猎物,这也叫香头,也有层次之分。

    头狗中的上香可以根据空气中猎物的气味来锁定猎物,而下香则只能根据猎狗在树叶、地面等有接触物体上残留的气味来锁定猎物。

    然后在实际围猎之中,头狗是作为指挥官一般的角色,在头狗的指挥下,帮狗才能合理有序的进攻,最终帮主人猎取到猎物。

    而大黄就是头狗中的上香,王建军的父亲金盆洗手不再打猎之后,周边有人曾出100元的巨款来求购,但都被王建军一家拒绝了。

    要知道,这个时代猪肉也不过才7毛钱一斤,100块可以买150斤猪肉了。

    当你与狗相处久了之后,你会发现,它已经不仅仅是狗,更是一种另类的家庭成员。

    “你本是最顶级的头狗,现在却要让你做帮狗的活,委屈你了。”

    王建军接过弟弟的侵刀,割了一条最纯正的五花肉递给大黄,有些感叹的说道。

    帮狗,顾名思义,就是在打猎过程中,作为帮手的存在。

    所以帮狗可以没有敏锐的嗅觉,可以无法发现锁定猎物,但一定要凶猛,要能听从头狗的指挥。

    “哥,大黄也受伤了?”

    王建民看着大黄的腹部一条已经微微结痂的伤口,皱眉问道。

    “没事,应该是被野猪的獠牙擦了一下,养几天就好了。”

    王建军闻言,也点点头,心疼之下,再次割了一条肉递了过去。

    “没办法,大黄是头狗中的顶级,却不是帮狗的顶级,这次客串了帮狗的活,受点伤很正常。”

    王建军虽然有些心疼,但也并没有过多在意。

    所谓将军难免阵上亡,作为猎狗,受伤并不是什么大问题,养个三两天就好了。

    “要是这次能把德志哥家的大青带上就好了。”

    王建明有些可惜的说道。

    王建军所在的北岔村有两大名狗,最好的头狗就是大黄,而最好的帮狗,就是大青。

    不过大青是王建明的发小赵德志家所养,这次要是将两条狗都带上,王建军也不至于赢的如此艰难。

    “下次一定将大青也带上,然后再弄一条土铳,这大山大可去得。”

    王建军也点点头,脑海中也有一丝憧憬之色。

    “哥,你还想去打猎啊?爸妈不会同意的。”

    弟弟王建民却是摇摇头,认为哥哥的想法有些异想天开。

    王建军兄弟俩的父亲王志辉就是进山打猎摔断了腰的,所以他们对王建军打猎的行为一直持反对态度。

    “再说吧!”

    王建军笑了笑,心中却实已经打定了主意。

    他既然已经重生回来了,就是要带着自己人过上好日子的。

    但以现如今的大环境,他也进不了城,也经不了商,所以他想要获得钱财,就只能靠这莽莽大山了。

    “行了,赶紧将猪肉分好,好早点回家,迟了被人看见了,又是麻烦。”

    顿了顿,王建军站起身来,有些无奈的说道。

    这倒不是王建军矫情,而是这个时代所造成的。

    在这个物资匮乏,连吃饭都困难的时代,粮食就是生命线,更何况是猪肉这种精贵的东西了。

    还记得前几年,你就是去走亲戚,一般人都会自带口粮的。

    因为基本上家家都没有余粮,要是多出一个吃饭的,就意味着自己家里有一个人要饿肚子。

    不过自从前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以后,这种情况倒是好转了很多。

    两人一直忙了快一个小时,方才切割完毕。

    这头野猪快接近三百斤了,除去没用的下水和猪皮以外,得肉差不多有一百八十斤左右。

    王建军作为一个25岁的状小伙,背个120斤没问题。

    弟弟虽然身体并不是特别强健,但背个60斤还是没问题的。

    “那我们快点走吧。”

    两兄弟将猪肉用被单一包,迎着渐渐升起的朝阳,快步走回家去。

    “这时代空气真好啊!”

    王建军虽然背负这一百多斤的猪肉,但他却并没有觉得累,心中满是兴奋与忐忑。

    “还是我记忆深处的那个北岔村啊!”

    河水潺潺,偶尔会传来几声鹅叫,鸡鸣狗吠间,几间低矮的土屋正在炊烟袅袅。

    不远处的木质电杆上,还绑着一个老旧的大喇叭。

    上面两只喜鹊还在欢快的叫着,似乎在欢迎王建军这个有些陌生的熟悉人。